“绿色民法典”的施行,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
2020年06月04日5月28日下午,我国首部民法典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正式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66年磨一剑,从1954年首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至今,我国终于迎来民法典。
这不是一部普通的法律。
开世界先河注入“绿色基因”,将生态文明熔铸其中,无论是“绿色原则”的创制,还是“绿色条款”的体系化设计,民法典都为世界贡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方案”。
“绿色民法典”的内容
第一,确立绿色原则,为民事活动规定普遍限制,“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民法典草案第9条通过将“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确立为从事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义务,为传统民事主体的“理性人”增加了一层“生态人”色彩,也体现了生态有价、损害担责的现代环境价值观。
第二,为生产生活施加普遍环保约束,保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第509条第3款把“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作为合同正当履行所需承担的基本义务,有助于“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
第三,重要环境要素公有,分层保护环境权益,实现“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在公民个体性和集体性环境权益的确认和保障方面,第274条有关小区绿地共有的规定,第286条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的物权救济,以及相邻关系条款,都有具体而明确的安排,体现“环境就是民生”的鲜明导向。
第四,全面约束,严厉追责,“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民法典草案专章规定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扩展了环境民事权益的保护范围;第1232条规定惩罚性赔偿、第1235条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责任人规定了多项费用,极大加重了恶意违法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具有提高违法成本的明显导向。
第五,首创绿色民法典,引领垂范“全球生态文明建设”。
在当今人类迈向生态文明时代的进程中,中国民法典无论是绿色原则的创制,还是“绿色条款”的体系化设计,都是世界首创的“中国方案”,具有引领全球治理体系的重大意义。

对我们生活的影响
1.“绿色原则”的确立,意味着什么?
民法典在开篇就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绿色原则”。
民法典确立绿色原则,意味着为民事活动规定了普遍限制。
举个例子,小区有人乱扔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你不胜其烦,怎么办?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要求对方就此打住,并且赔偿损失。
绿色原则也同样约束企业。
2.生态环保要求融入生活细节
就日常生活来说,也应进一步推动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包装物等产品的生产者履行延伸的生产者责任,例如在产品销售合同中即约定生产者对于报废产品的回收义务,从而促进合同当事人旧物回收义务规定的落地实施。
物权方面,不动产权利人弃置废物、排放污染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将环保约束扩展到生活层面,把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给自然生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
3.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后果严重了!
绿色原则落实到侵权责任中,体现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专章规定。破坏环境者的违法成本提高了。
过去,缺陷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如今,生态环境侵权责任也实现了突破。侵权人故意违反国家规定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免责声明: 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本网站只负责对文章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 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更多资讯- 行业:废旧锂电池属危废还是固废? 2025年04月02日
- 聚焦两会:推动废旧塑料回收利用 助力循环... 2025年03月07日
- 地方两会传递更加积极财政政策信号 加大绿... 2025年02月26日
- 国家发改委新政解读:储能产业迎来市场化破... 2025年02月20日
- 四部门: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2025年02月07日
- 康艳兵 闫金光:“双碳”战略引领催生绿色... 2025年02月06日
- 八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 2025年01月23日
- 2025双碳领域重点关注十二大方向! 2025年01月24日
-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就《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5年01月22日
- 国家发改委:2024年“两新”工作取得四... 2025年0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