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乡村振兴离不开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2020年04月21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农办计财〔2020〕11号文件,即《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明确提出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参与生态循环农业以及现代化农业建设。

指引中提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

很明显,乡村振兴离不开“美丽新农村”建设,也离不开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指引中也就投资重点产业和领域做了介绍,要求促进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其中就包括现代种养,支持社会资本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种养业。

重点产业和领域

一、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

二、发展集约化、工厂化循环水水产养殖

三、稻渔综合种养

四、盐碱水养殖和深远海智能网箱养殖

五、海洋牧场和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建设

也包括乡村新型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充分发掘农业农村生态、文化等各类资源优势,打造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服务规范的乡村休闲旅游目的地。

生态循环农业

01、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回收、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废弃渔网具回收再利用,加大对收储运和处理体系、还田管网设施、准用渔具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02、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大对农村能源综合建设投入力度,推广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探索秸秆打捆直燃和成型燃料供暖供热,沼气生物天然气供气供热新模式。

03、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长江黄河等流域生态保护、东北黑土地保护、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修复、种植结构调整试点。

农业科技创新

01、鼓励开展生物种业、重型农机、渔业装备、智慧农业、绿色投入品、渔具标识和玻璃钢等新材料渔船等领域的研发创新、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

02、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农业科技人才、农村专业服务型人才培养,投资建设农业农村人才培训基地、孵化基地。

03、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参与实施区域化整体建设,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

当然,现代化农业离不开数字、信息、智能、物联支撑,指引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相关建设,利用农业遥感、物联网、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应用,提高农业生产、乡村治理、社会服务等信息化水平。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引也表示,支持社会资本:

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参与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运营

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美丽宜居村庄、文明渔港和最美庭院创建等活动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

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的同时,指引也提出要创新投入方式,打造合作平台,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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