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固废法》承运人和进口者有连带责任
2020年08月19日原标题:新《固废法》承运人和进口者有连带责任,个别船运公司暂停接收进口再生塑料颗粒!
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顺利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明确承运人与进口者在固废退运、处置中共担连带责任,违法责任承担主体范围更广。
现行《固废法》规定进口者与承运人承担退运责任有先后之分,只有进口者不明时才由承运人承担退运该固体废物的责任,或者承担其处置费用。该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明确:“承运人对前款规定的固体废物的退运、处置,与进口者承担连带责任”,承运固体废物进境的主体需引起高度重视。
受此影响,船运公司担忧或将受连带责任,目前听闻中远航运表发声明,目前进口再生塑料颗粒中运、阳明、长荣、ONE、CMA等为主力船运公司,该类企业尚无相关声明。
目前听闻中远北美航运公布9月1日起将停止接收运往中国内地的固体废物,包括任何商品含糊地描述为废物货物将被拒绝,其中包括回收、废物、废料、塑胶、颗粒、成品…等。
主力船运公司的态度将影响其他船运企业,后期是否效仿此做法仍是未知 。
再生颗粒作为成品,并非固废形态。值得注意的是,伴随新《固废法》实施,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后期低端进口颗粒将逐渐被拒之国门,高品质进口颗粒将是主力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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