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将印发《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2021年09月24日9月1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管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违法案件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也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的具体行动。
会议强调,要以制定实施《管理办法》为抓手,不断提高危险废物全链条、全过程环境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危险废物监管执法。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二是统筹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与服务。在严格监管执法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多措并举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管控相关责任方提供便利服务。三是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完善国家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化,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服务能力。四是强化《管理办法》落实保障。联合相关部门指导危险废物转移相关企业落实好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要求,督促地方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规范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加强宣传、解读与培训,让各相关责任方充分了解管理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库热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邱启文出席会议。
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部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来源:生态环境部
免责声明: 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本网站只负责对文章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 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 成武县领导及菏泽智沃汽车拆解有限公司负责... 2024年01月05日
- 《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 2024年01月05日
- 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多部门推动中国... 2024年01月04日
- 2023年双碳政策、宏观碳排放、生态保护... 2024年01月04日
- 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 2024年01月03日
- 国家将从6方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2024年01月03日
- 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 2024年01月02日
- 《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2024年01月02日
- 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 2023年12月29日
- 加快钢铁、有色、轻工等重点行业改造升级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