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活垃圾管理实施4个月后首次修改

2020年09月28日

2020年9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实施4个多月的新版生活垃圾分类迎来了首次修改。

此次修改的目的是为了响应我国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塑料污染治理等行动。修改内容如下:

新增了一系列“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内容。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条例中明确,餐饮经营者、单位集体食堂在制止餐饮浪费、践行光盘行动中应采取设置提示标识等措施,鼓励餐饮经营者提供合理分量饭菜,增加小份菜品,并且为消费者打包剩余食品提供便利。

在规范餐厨垃圾上修改的条例也进行了收严。修改后的条例明确提出餐饮服务单位要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违反规定的餐饮单位将面临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生活垃圾收运、输运等,北京也将罚款的金额翻了5倍。其中表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或是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罚款额提高至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另外,条例修改后,超市商场等使用超薄塑料袋也将受到翻倍甚至数倍“重罚”。罚款额度有原来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提高至“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而再次违反规定的,罚款额度也由“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上升至“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综上来看,在生活垃圾的管理上,北京已经有了明确的管控方向,主要聚焦在餐厨垃圾减量和塑料治理管控。

2020年5月1日,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至今已有4个多月,已经初见成效。据了解,8月份北京市家庭厨余垃圾日均分出量为3268吨,环比7月增长了1399吨,家庭厨余垃圾分出率达15.41%;其他垃圾日均清运量下降至1.79万吨,同比去年8月日均量下降34.14%。

北京在分类指导和生活垃圾处理建设等领域的努力并没有白费。《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指引》,对分类驿站、固定桶站等垃圾分类投放点为什么设、怎么设、达到什么标准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固定桶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

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上,目前,北京市在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共有40座,其中焚烧和生化等资源化处理方式占比达到72.25%,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97%。此外,全市还有9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

截止到目前,北京垃圾分类已经有20年历程。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分析,与20年前相比,目前北京的末端垃圾处理设施能力已比较充分,分类处理体系相对合理,基本能够满足处理需求,为推动垃圾分类提供了硬件保障。